“李鬼”扮“李逵”逃避执行理直气壮
作者:高伟 发布时间:2012-06-14 浏览次数:283
近日,徐州贾汪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安信息查询系统锁定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邱义某,顺利执结一起规避执行案件。
2012年1月,刘某驾驶的车辆与邱义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经过交警部门勘察认定邱义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大部分责任,刘某将邱义某起诉至贾汪法院,经过法庭审理,判决邱义某赔偿刘某各项费用17万元。
判决生效后,邱义某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且逃避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到邱义某给其做工作,其任拒绝履行判定义务,并声称自己并非法院判决书中认定的被告人邱义某,自己名叫邱某某,并拿出身份证给执行法官看,经过查证,该身份证上的名字确实是邱某某而非邱义某且身份证号码也与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不同,该身份证合法有效。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为避免发生执行错误决定暂缓执行,同时将该案件的审判法官叫到一起对案件进行研究,并叫来申请人对邱义某进行辨认,审判法官及申请人一致认定邱义某就是邱某某,二者是同一人。为了弄清楚事实,执行干警启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公安信息查询系统对邱义某及邱某某展开调查,通过公安信息查询系统,找到了邱义某及邱某某的详细身份信息,信息显示邱义某与邱某某真实存在,二人身份证信息确实不同。但通过照片比对,二人又十分相像。经过进一步技术侦察,确定邱义某在十几年前由贾汪区青山泉镇迁往邱某某现在的住所大黄山居住。可以确定邱义某就是现名邱某某本人,二人是同一人。于是执行干警继续对邱某某的银行存款进行查询,在农业银行查到邱某某有存款18万元。法院依法冻结该账户,同时传唤邱某某到法院执行局,开始邱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自己就是邱义某。在执行干警将调查结果及法律后果阐明给其后,邱某某主动承认自己正是邱义某。并表示自己会主动履行法院判定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