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金阊人民法庭获准设立,这也是该市设立的首家市区人民法庭。

 

2012年,苏州市城区规划调整,原沧浪区、金阊区和平江区合并为姑苏区。三区合并后新成立的姑苏区人民法院设址于苏州市金阊新城,地理位置较为偏远,交通不便,路途距离较远的涉诉群众至法院本部需要近2个小时。为便于当事人诉讼,姑苏区法院在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进行协商并获得支持后,积极向上级法院申报设立人民法庭。经过逐级批准,该院于近日获准设立金阊人民法庭。目前,金阊人民法庭的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此次同时获准设立的还有吴江区人民法院太湖新城人民法庭。

 

据苏州中院人民法庭指导办负责人介绍,苏州全市目前共设立人民法庭34家,今年1-10月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8万余件,占到全市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30%以上;开展巡回审判工作1万余次,旁听庭审的群众超3万人次。“人民法庭已成为保障民生、维护经济发展秩序、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开展法治教育的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