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发展 ,网上购物这一新兴的购消理念应运而生,它以其便利、安全、快捷等特点,受到了当下众多年轻人的热衷和青睐。我们在对其认可的同时,也不要忽视由此引发的各种网购纠纷、网上诈骗等令诸多当事人几经周折、痛苦不堪的问题。发生在我市的以网购电动车、摩托车为由的诈骗案就充分映证了这一点。

 

20129月至11月间,被告人张菁单独或者伙同李思(另案处理)在互联网上发布低价销售二手电动车、摩托车的虚假信息,诱使6名被害人与其联系,并以交纳订金、保证金等名义,诱骗被害人向其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共计骗得被害人肖义宗等6人人民币6600元。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告人张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菁主动退赃,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菁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七千元。

 

在互联网的e时代进入千家万户的当今社会,网上购物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休闲消费时尚,轻松一点击,款寄货到。本案中的网购诈骗,告诫我们:当我们在进行网上购物时,请保持高度警惕,要把网上的售方底数摸清搞细,对其诚信、资质等相关要素缜密排查,切忌盲目草率、简单了事,被虚拟的网络迷失了方向,导致损失惨重。(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