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电话通知有法院的传票要给你,收还是不收?这样的问题,有不少人遇到过。有些人发现自己被人告,出于气愤拒绝接收法院专递;也有人心存侥幸心理,认为不签收就没事;也有人担心是诈骗,所以直接拒收了。殊不知,这一拒,也将自己的权利拒之门外。

 

太仓的小郑,最近就因为拒收法院邮件吃了教训。因为经济纠纷,小郑被起诉要求支付合同款,邮局通知他去领取专递,他迟迟没有去,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他,他一句“我不收,你自己看着办”便挂断了。事后小郑提出对方也欠自己一笔货款,要求一并处理时,由于已经错过了反诉期限,他被告知只能另案提起诉讼。

 

该案承办法官刘晓敏法官在这此提示广大读者,如果拒收了法院专递,会导致你错过诉讼,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院寄出的诉讼文书,因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提供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地址等情况导致诉讼文书被退回的,也视为已经送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辩论、调解、上诉等一系列诉讼权利,但这些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时间内行使,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如果你是原告,那可能导致你错过开庭日期,案件会按照撤诉处理;如果你是被告,那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依据对方提出的证据和陈述来查明事实,这会使你面临较大的诉讼风险。

 

有人不禁会担心:近年来冒充法院的电话、短信层出不穷,万一是骗子怎么办?教你一招来分辨“李逵”和“李鬼”:考虑到诉讼的高效便民,通知你本人去领取法律文书的一般是本地法院,你去本地的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咨询下便可知真假。以快递方式发出的诉讼文书,均是通过邮局的EMS寄送,且快递单上印有“法院专递”字样,如果你接收到快递员发来的取件通知,及时到指定地点去确认下,如果不是“法院专递”,当然是可以拒收的啦。除去上面两种情况,如果有电话通知你去领传票不然就冻结你账户,或者你涉嫌某某洗钱案,要求你提供银行之类套取你本人财产信息的,果断骗子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