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化
作者:刘尊会 发布时间:2012-06-14 浏览次数:272
丰县法院将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作为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工作来抓。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10件131人次,,赢得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统筹安排年度计划。由研究室制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工作计划,将任务量化分解到各个业务庭,同时将年度总体安排向人大汇报,并负责联系人大和组织业务庭落实。
专人联系提前沟通。选择有一定代表性并公开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新类型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庭审前向人大报送案件具体开庭时间和地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诉争的简要内容,由人大代表室有选择性的决定旁听代表。
与庭审观摩活动相结合。人大代表与本院观摩组成员一起旁听案件,并对庭审过程进行打分,庭审结束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人大代表与观摩组成员共同点评,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合议庭成员,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落实情况。案件审结后,及时将裁判文书报送人大,告知人大代表案件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