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助外省农民工讨回44万辛苦打工钱
作者: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09 浏览次数:219
近日,在通州法院执行局的高压措施下,通州平潮的包工头王某终于幡然醒悟,在筹措资金后及时支付了13名外省民工约44万元的辛苦打工钱。
今年5月,家住安徽、河南等省的13名农民工将王某诉到了法院,要求其给付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共计44万余元。案件后经审理,双方达成了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并约定任何一期未按时履行,13名农民工可就剩余部分一并申请执行。
然而第一期到期后,王某未能按时履行,13名外省农民工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此案的通州法院执行局季法官接到卷宗后即展开了财产调查工作,然后一番调查下来,发现王某常年不在家,仅有农村住房,并无其他明显的财产线索。但是季法官并不甘心,一方面联系13名农民工了解王某可能的下落,另一方面继续在其户籍地深挖王某的财产线索。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季法官查到了王某在通州平潮镇的一处商品房,并及时予以了权利查封,同时,经申请人提供线索,也了解到了王某目前的下落。
于是11月底,季法官带领执行人员找到了王某,一番交代利害关系后,王某只是口头承诺要给钱,但并无明确的给付时间,也无履行承诺的保证,对执行法官调查的其名下有商品房的事实也不置可否。因时近年关,为最大程度保证13名外省农民工工资的顺利及时兑现,震慑被执行人王某以促其履行,同时避免处理商品房耗时费力,季法官经与合议庭讨论后,决定对王某实施拘留措施。
在执行局的高压措施之下,王某终于不再拖延,积极联系了家人,及时处置了位于镇区的商品房,并在房产价款到位后第一时间将13名农民工的工资44万余元交到了法院执行局。12月初,13名外省农民工在执行局领取执行款时,一个劲的夸通州法院效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