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三项通报 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升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12-06-14 浏览次数:331
今年以来,滨海法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办法,建立多项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审判质效。1-5月份,结收案比78.4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9.73%、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86.35%、一审服判息诉率95.54%、均衡结案度94.26%,上述绩效指标均处于良性高位运行。
案件质评情况通报。该院专门成立以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重点分别对文书印前、案件审结、卷宗归档进行质量评查,对质评中出现的问题和瑕疵,认真填写质量评查记录表,由审管办在全院每月定期的案件质量分析会上进行质量点评,所在部门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和瑕疵,认真分析原因,认真总结教训,认真制定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优秀、瑕疵文书通报。该院规定每月开展一次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裁判文书评比小组,从裁判文书的格式、表述、说理、法言法语、适用法律等,按照“繁简适当、叙事清楚、说理透彻、案结事了”的原则,对所有生效裁判文书进行评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评比结果,对评选优秀、较差的裁判文书在本院局域网上公布,公开展评,让每位干警对照检查,找出自身不足,以此调动和促进法官自觉提高裁判文书的积极性和主动能动性。
审判运行态势通报。该院建立审判运行态势通报制度,各项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坚持以审判质效体系为导向,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工作、法官业绩考评等为管理手段。通过审判运行态势通报,既审理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评估,又切实把指标数据的导向和结果具体地运用到审判管理之中,同时为院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及时调整审判管理工作思路,促进法院审判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