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未婚先孕,母亲为了使女儿顺利生下孩子,绞尽脑汁,伪造相关证件骗领准生证,后被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而案发。近日,大丰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刑事案件,被告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而获刑。

 

20075月,陆某的女儿小娟(女,1988102生)违反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在未依法取得结婚证的情况下怀孕,为骗领准生证达到逃避计生罚款的目的,陆某到大丰市区找人,制作了伪造的王冰与小娟结婚证二本及居民身份证各一份。后陆某凭伪造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到计生部门,骗领了准生证。20096月,当地计生办在工作中发现王冰与小娟申领准生证相关材料系伪造而案发。

 

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遂依法判决陆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