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审结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
作者:胡丽萍 陈琪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367
前日铜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因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并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被告人郑某、耿某双双获刑。
经审理查明:
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耿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后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耿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前日铜山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因为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并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被告人郑某、耿某双双获刑。
经审理查明:
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耿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后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耿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