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四个月后匆匆结婚,婚后一个月妻子“人间蒸发”,丈夫丁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闪电式”婚姻,判决双方准予离婚。

 

20047月,丁某与李某经人介绍认识。相识后,双方相见恨晚,感情迅速升温。同年115日两人登记结婚。天有不测风云,1228,尚处于蜜月期的李某以性格不合为由离家出走。丁某去岳母家劝说妻子回家未果后,李某像“人间蒸发”一样,丁某再也联系不上她。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双方曾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与李某认识数月后结婚,婚姻基础较差。婚后仅一个多月,李某就离家外出,应认定夫妻关系不密切。李某外出后未归,未能履行作为妻子对丈夫、家庭的责任,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