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三龙法庭抓宣传促审判树形象
作者:董正远 刘兴柏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301
江苏省大丰法院三龙人民法庭近年来切实把宣传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宣传树形象。年初以来,已被市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稿件12篇。该庭收、结案及案件自觉履行率却同比上升,并实现调解无反悔,判决上诉率仅为0.55%,促进了社会稳定,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法院的宣传工作,不是为宣传而宣传,既是普法的需要,又是服务审判、减少矛盾、促进稳定、加快经济发展需要。该庭树立正确的宣传观念,根据审判动态,报道重点放在剖析亟待解决的普遍性问题,而不片面追求上稿率搞虚假报道。同时,把宣传重点由一般“豆腐块”型的文章转移到解决审判难点、总结审判经验上来,在该庭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的稿件中,被中央级媒体新闻性文章有2篇,理论性的文章有1篇,为辖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宣传工作中,该庭注重宣传法院践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结合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宣传法官公正无私、宣传法律普法教育、宣传文明促进诚实守信六项工作,尤其对涉企、涉农、涉商、涉暴典型案件进行追踪报道。李某拒绝履行协助义务受到处罚,该庭抓住这一典型,撰写“协助执行是义务,拒不协助受处罚”一文,先后被中央级报纸采用,起到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的作用。
由于法庭重视宣传工作,各项工作报道及时,公正办案、文明新风家喻户晓,群众对法庭的公信度大幅度提高,收、结案和调解案件自觉履行率同比分别上升30.2%、29.5%和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