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促进每个家庭平安和谐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300
6月12日,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妇联联合在无锡召开江苏省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工作推进会,以推广无锡崇安区惩治家庭暴力,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成功经验,促进家庭平安、社会和谐。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省法院院长公丕祥、省妇联主席张京霞、省公安厅副厅长秦军等出席会议。
2008年8月,无锡崇安区法院发出了具有里程碑式的全国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家庭暴力施暴方殴打、威胁受害方,对家暴受害者给予人身安全保护。此次会前,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妇联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了《江苏省关于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专门的合议庭或指定专人负责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案件,并明确规定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由基层公安机关监督执行,妇联组织予以配合。法院、公安、妇联的密切合作,构建起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执行的联动机制,很好地解决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执行难的问题,为家暴受害者撑起了坚强的“保护伞”。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甄砚对我省在反家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
省法院院长公丕祥全面总结了全省法院在涉家暴案件审判工作中创新司法、能动司法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就新时期加强涉家暴案件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张京霞、秦军分别就本系统如何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公安、妇联以及连云港市中院、南通市公安局、南京市妇联在会上交流了各自履行职责,积极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权益的成功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