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
作者:梁文珠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274
与会人员对今年以来各家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审管办职能设置及队伍建设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广泛交流。会议研究并部署了全市法院开展“百万案件评查活动”的相关工作,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进行积极建言献策。
中院审管办陈健全主任传达了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强调全市法院审管办要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决策辅助作用、目标引领作用、组织推动作用、监督指导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陈主任就如何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用,当好“四者”,即:当好领导审判决策的“参谋者”、当好审判质效全面提升的“引导者”、当好司法工作规范化运行的“促进者”、当好司法能力有效提升的“推动者”,着力提升审管工作的新效能,达到审管工作的新境界,提出了“三个突出”的要求。
突出审判管理工作的主动性。要从“四者”的要求,在审管理念上力求达到新高度。要强化能动司法意识,注重综合运用各种审判管理手段,履行好审管责任,担负起“四者”职能。要进一步整合审判管理职能,密切关注质效指标数据的变化,突出抓好态势研判分析,发挥审管的“晴雨表”、“风向标”功能,有效推动审判质效的提升。重点加强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化解矛盾工作相关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有效服务领导司法决策、服务审判一线。着力抓引导、抓指导、抓考评,确保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突出审管工作的针对性。要巩固优势、扩大强项、改进弱项。要紧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调解年活动”这一主线,创新审管工作机制,加大通报力度,推广典型经验,提升调解绩效。要积极回应对当前审判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专项分析,有的放矢,形成有数据、有分析、有举措、有建议的调研报告。重点在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均衡结案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研究,提出对策,加以改进。
突出审管工作的有效性。审判管理本身要注重科学管理,遵循审判规律。审判管理,既要管,也要理,理就是理解。审判管理中要以理带管、管中有理。注重突出审管对法官的激励导向机制,提高法官办案的积极性。
会议还对当前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任务进行了详细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