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城区法院及时采取扣划措施,连夜赶赴北京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强制扣划,为众多承包人和农民工们追回被拖欠多年的工资和工程款一百四十余万元。

 

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宿迁多处工地承建了建设工程。后因该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罗某、王某等多名承包人、农民工分别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宿城区法院判令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偿还罗某、王某等工程款、工资共计一百八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因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罗某、王某等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做“老赖”,玩起“失踪”术,逃避法院执行。经调查,该公司注册经营地、实际经营地均人去楼空,公司法人代表先是拒绝接听法院电话,不久又将手机号码停机,下落不明,“人间蒸发”。另经调查,该公司在各地所开立的多个银行帐户均无存款,公司名下也无车辆、房产等其他财产,法院执行工作暂时陷入困境。

 

201063,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执行过程中获悉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光大银行西单支行开设存款账户并有大额存款后,立即通知宿城区法院和宿豫区法院。宿城区法院获知这一消息后,安排执行人员迅速准备执行相关材料,调取卷宗,制作裁定,办理相关手续,连夜奔赴北京,于次日凌晨四点赶到北京光大银行西单支行。由于在此之前宿迁中院已从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强制扣划走一部分执行款,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在银行一上班把存款转走,顾不上休息守候在银行门口,等待八点银行开门后立即与该行行长进行了交流,该行行长对执行人员执着精神很感动,破例提前将相关执行文书等材料进行了登记,并在第一时间将一系列长达几年,多达十一个执行案件中的案款一百四十余万元执行到位、余下部分因该公司名称变更而冻结其银行存款三十五万余元,从而很好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领取了来之不易的执行款后,罗某、王某等众多申请执行人激动不已,纷纷感谢法院和执行法官心怀当事人的为民情怀,感谢法院以坚持不懈的努力保证申请人的权利得到实现,维护法律在他们心中的尊严。同时对宿迁中院能够及时与基层法院沟通联系,实现执行信息共享,破解执行难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