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简单!派出所和镇司法科多次调解均没有解决的赡养纠纷,法官二次上门就把问题解决了。”当小朱当着法官的面付给父亲200元生活费时,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幸福老年公寓的老人们不仅发出啧啧赞叹,而且拍响了巴掌。

 

安徽人朱某67岁,在维扬区幸福老年公寓租了间房子,好几个月了都无法缴纳租金和生活费,生活没有保障。找到在扬州打工的二儿子小朱,小朱却置之不理,于是,朱某便三番五次地到儿子小朱单位找其理论,派出所和镇司法科调解了多次也没有取得效果,矛盾越积越深。一怒之下,朱某就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法官第一次到朱某父子俩暂住地进行调解发现,小朱是个通情达理的青年,不愿意赡养父亲一定另有隐情。通过走访小朱单位领导了解及单独与小朱沟通得知,原来朱某年青时,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致使儿子小朱没有受过教育,现在20岁的小朱打工一没文凭,二没技术,每月1500元的工资不稳定,小朱认为,都是因为小时候父亲没有给他提供很好的学习环境,才导致自己落到今天的地步。其次,朱某要求儿子小朱每月给付600元的赡养费极不合理,小朱还有个哥哥在安徽老家,朱某也应该找大儿子分担一半。症结找到后,法官再次上门针对朱某父子间激动与不解的情绪,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劝导双方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换位思考看问题,去沟通,终于说的爷俩心悦诚服,也使小朱明白了,即使父亲年青时没有尽到责任,但做为儿子,从社会道德和法律上来讲都一样要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小朱对未能赡养父亲当面认错、道了歉,朱某也对儿子的处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动降低了赡养费的标准,最终父子俩达成协议,小朱每月给付父亲赡养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