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维扬法院紧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提升队伍文明素质为目标,采取切实措施,狠抓干警行为规范建设,不断推进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规范庭审行为  制定《维扬法院工作人员庭审纪律》、出台《法官忌语》,规定法官和书记员及值庭法警,庭审中不能随意进出法庭、不能随意接打电话、不能从事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坚决杜绝法官开庭时不穿法官袍、混穿审判制服、乱敲法槌以及用语不文明现象。通过法院工作人员规范言行的示范作用,引导当事人文明程度的提高。

 

约束业外活动  根据《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最高院五个严禁要求,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提出禁止性规定和倡导性标准。同时,出台一系列单项制度,以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非因公着制服出入酒店和娱乐场所、严禁法官与律师非正常接触为监督重点,确保法官业外活动的规范化,全方位打造廉洁、文明、公正的干警形象,确保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强化分类督查  按照创建标准,修订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在精神风貌、办公环境、办公秩序、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增添文明创建具体内容。指定纪检、政工、行装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门的评议小组,将参与创建情况作为重点,结合岗位特点,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听取汇报、现场考察、书面评议的考核。通过强化对不同部门干警队伍建设情况的督促考评,促进全院文明创建活动的协调均衡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