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油价一次高过一次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将贼手伸向了它。近日,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被太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高速公路的两侧经常有跑长途的运输车停在路边休息过夜。而这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正苦于经济拮据的张某,把眼睛盯上这条发财的捷径。201111月底至12月底期间,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至G15高速公路太仓段。趁司机熟睡之机,一人放风,其他人则采用老虎钳剪断油箱盖、用泵抽取油箱中的柴油等手段,疯狂盗窃停放在公路两侧的休息的货车内的0号柴油590升,价值人民币4118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盗窃罪。但鉴于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对此,对被告人张某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