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欲离婚儿子支持母亲 父告子要求返还车辆获支持
作者:成正宜 发布时间:2012-06-13 浏览次数:285
4日,盐都法院潘黄法庭判决了一起父告子的车辆所有权确认案件,本属父慈子孝的家庭关系却因父母离婚大战中儿子站在母亲的阵营变得水火不容,导致父亲起诉向儿子要回“赠与”的车辆。
吴斌(化名)和吴标(化名)的父子关系很融洽,吴标毕业后就在父亲吴斌承包的建筑工地上一起帮忙管理,吴斌为了方便儿子生活工作方便,便出资给吴标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登记在了吴标的名下。后吴斌和妻子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了矛盾,并逐步演变为了离婚大战,且家庭条件比较富裕,两人对财产分割的分歧很大。吴标夹在两人中间很是为难,劝说不成后,他决定站在母亲一边,却和吴斌之间的父子关系发生了变化。吴斌看到自己只能孤身奋战,越想越气愤,想到自己买的车在儿子那,便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车辆所有权归自己所有,要吴标返还。
庭审中,吴斌认为自己出资买的车辆,其所有权应当归自己,而吴标则认为车辆是吴斌赠与自己的,一直由自己使用,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车辆所有权应归自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因吴斌为该车的实际出资人,其所有权应归吴斌。吴标辩称车辆是吴斌赠与给自己的,却不能提供相应证据不予采信,遂判决车辆归吴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