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贾汪区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家住贾汪区贾汪镇年近八旬的严老汉育有三儿两女,都已成家立业。本该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严老汉却遇到了难事。自己吃苦受累、含辛茹苦抚养大的儿子却对自己不管不问。严老汉多次与儿子严某商谈赡养问题与未果,无奈将儿子严某起诉至贾汪法院,要求被告严某履行赡养义务。法官经过审理判定严某每月给付严老汉赡养费200元。

 

判决生效后,严某一直不履行判决判定的给付义务,总是一拖再拖,心灰意冷的严老汉无奈向贾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调查发现严某在青山泉镇做蔬菜批发生意,收入稳定有履行能力。于是执行法官将严某约谈到法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从思想上给其做工作。但严某态度强硬任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介于这种情况,经过研究,贾汪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严某答应给付老父严老汉赡养费200元。好景不长,严某履行两个月后又再次中断了履行义务,无奈严老汉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贾汪法院执行局刘德刚局长接待严老汉过程中,恰逢严某的小舅子到法院咨询法院执行问题。刘局长想到了严某的小舅子在贾汪是个“名人”社会交际广泛,有一定的社会地位。能否让其做通严某的思想工作,从而履行对其老父亲的赡养义务。经过一番谈话了解,严某小舅子对其姐夫的行为也颇为反感,当场打电话给其姐夫严某,几句不冷不热,明朝暗讽的言语过后,严某也许到自己的行为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形象而且给亲戚朋友脸上抹了灰。当即同意按照法院判决,一次性履行给付严老汉10个月的赡养费,并表示今后每个月按时给付赡养费用。至此这起特殊的赡养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