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饮酒能助兴,但喝多了则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会引发官司。近日,宝应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后失足坠楼死亡纠纷案。

 

20122月的一天晚上,为了与好友王小亮、张明等人等商量合伙开游戏室的具体事宜,朱小虎邀请王小亮等十多人到自己家中吃饭。其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酒后,张明等人去洗澡,王小亮则来到郑小刚家中谈事情。碰巧郑小刚不在家中,正当王小亮准备离开郑家时,悲剧发生了:郑家正在建造新房,三楼到二楼的楼梯口尚未封闭,王小亮行至楼梯口时失足摔下死亡。事后,王小亮的家属将朱小虎等11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

 

宝应法院受理案件后,先后三次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由朱小虎等人共同赔偿王小亮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65000元。

 

法官劝告大家:饮酒要适量,酒后更要注意安全。对于因喝酒产生的损害后果,饮酒者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酒友之间不能强迫生病或不宜喝酒的人喝酒,不劝开车的人喝酒,阻止喝酒的人酒后驾车,不强行给已醉酒的人灌酒,应送醉酒的人安全到达住所并交予其家人照顾,发生意外应立刻送诊就医。酒友之间违反了上述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