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醉了我怕谁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10-06-12 浏览次数:413
当民警赶到现场,只见被害人江明仰卧在地,已经昏迷,头部和地上都是血,伤势很重,而在不远处的街道拐角处,有一个人走路摇摇晃晃地,经小区保安之人,此人就是打人者,遂上前将嫌疑人古京抓获并将被害人送往了医院。
次日中午,当公安人员对古京进行讯问时,他刚刚清醒过来不久。面对警察的提问,他只记得前一天夜里,在其工作的娱乐城陪客人喝了不少酒,很多事情都记不清了,随后低头看见自己满身血迹,右膝盖、右手背发肿,右手一手指有点破,才施施然地说:“我好像打了人。”
古京,25岁,江苏滨海人,初中文化,年过半百的双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只有他这么一个独子。古京刚满十八岁就离开了老家,来到苏南一带打工谋生,一直都没有像样的工作,但是他酒量特别好,号称“一斤太少,两斤正好”,后来辗转来到苏州,进入了园区一家娱乐城做服务员,因为酒量好,经常被经理叫去陪客人喝酒,由于表现好,很快被提为领班。这下倒好,一个礼拜倒是有六天都是醉醺醺回家的。
案发那天是周末,他当班,来了不少客人,左右逢源地一圈招呼下来,喝了两瓶多的白酒和洋酒,下班的时候走路跌跌撞撞,说话都不利索了。走到娱乐城门口,一个脚滑,就跌倒在地昏睡不起了。幸好公司保安认识他,便叫来他一个同事,打电话叫来出租车,几人将古京抬上了车,叫司机送他回住处。没想到等他酒醒来时,已经在派出所的拘留室里了。至于当天夜里到底是怎么回事,古京像是失忆了一样,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身上的伤痕和血迹,似乎告诉他曾经发生过什么。
江明是苏州某出租车公司的一名的哥,案发当天正好是晚班,大约凌晨三四点的样子,接到总台信息说园区某娱乐城需要用车,他来到娱乐城,几分钟后,从保安室抬出了一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年轻人,有个保安模样的人叫他送到附近一个小区。目的地很快就到了,后来不知为什么他和那乘客争执了起来,那乘客突然动手将其一顿拳打脚踢,后来便昏迷过去了,至于具体发生了什么,到底为什么会争执和动手,由于脑部受伤比较严重,记忆不是很清楚了。经医院诊断,江明头部损伤属人体重伤,另右股骨颈骨折。伤势比较严重,对伤者以后的工作生活会造成很大影响。
小余是事发地小区的保安,据他说,
事后,根据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报告证实,古京案发后血液中乙醇浓度高达1.65mg/ml。
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古京目无法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审理过程中,古京的父母委托律师多次跟江明的家人协商,最终商定先行赔偿了江明部分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而据江明的家人透露,江明本次治疗以及将来后续治疗的费用,远远不止这些。
笔者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即使被告人犯罪系因饮酒过度、自控力下降所致,也仍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