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说:冲动是魔鬼。而冲动带给许庆的,不仅仅是十几万元的巨额赔偿,还有四年多的囹圄生涯。

 

刚满十八岁的山东小伙许庆,中专毕业后来到苏州园区一家电子厂打工,厂里制度比较严格,每天早出晚归都必须按时打卡,厂里工人又比较多,因此每到上班时间,等候打卡的同事就排成了一条长龙。

 

20089月的一天早上,许庆跟工友一同来到厂部打卡上班,正等着的时候,突然感觉被谁推了一下,于是便回头嚷嚷道:“谁呀,谁推我哪?”结果没有人搭理他,他跟工友钱福四下一望,别人依旧在排队,只有二线车间的胡为国面带笑意,便上前理论,胡为国一口否认,两人争执了半天,因为上班时间快到了,便被身边同事劝开了。许庆心想:准是你这小子在背后推我,还装什么都不知道,看我待会怎么收拾你。

 

午休时间,许庆叫上钱福,把胡为国拉到成品仓库,还没等胡为国说话,就照着其腰部踹了一脚,后许庆又找来一根棍子,对着胡为国就是一顿暴打。这时,吃完午饭回来的工友看到有人打架,随即报警。后经医院诊断,胡为国脾脏破裂,必须切除,已经构成人体重伤。

 

而因为一时冲动泄愤的许庆和钱福,也早已没了打人时的霸气,老老实实等着法律的制裁。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庆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而钱福因为情节轻微,未被起诉。

 

然而,到这里故事并未结束,许庆和钱福还得为自己鲁莽冲动的行为埋单,2009年三月,治疗结束的胡为国向园区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共计十六万余元。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两被告赔偿各项费用共计十三万余元。对于两个刚成年的小伙,这对他们和他们的家庭来说,都是一个极其沉重的包袱。

 

也许许庆仍然坚持认为是别人推了他一把才会有如此结果,然而真正把他推到高墙内的,却正是他自己。(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