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与市中院、宿豫法院联动成功执行一家建筑公司多起老案
作者:马志敏 臧玉艳 发布时间:2010-06-12 浏览次数:398
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采取各地开设空账号等手段恶意躲避法院执行,在本市多个法院存有大量的老案,并且涉及农民工工资、建设合同等多领域,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0年6月,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获悉该公司在北京光大银行西单支行有大额存款后,立即通知宿城法院与宿豫法院。宿城法院获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准备材料,调取卷宗,制作裁定,办理相关手续,连夜奔赴北京,并与第二天凌晨四点赶到该行,本市宿豫法院人员也相继赶到。考虑到前一天市中院在该支行刚划走一部分执行款,该公司人员可能在银行一上班就把存款转走,执行人员顾不得休息,与宿豫法院人员相互配合,坚持在银行门口把守和等待。八点钟银行开门后,执行人员积极主动与该行行长进行沟通交流,并取得了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九点中一上班,银行就对执行款进行了扣划,自此该公司在宿城法院留存的长达六七年、多达11起、合计140万元的执行款得到成功执行,切实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批案件能够顺利执行完毕,一是得益于市中院能够及时与宿城法院及时沟通联系,实现执行信息共享;二是宿城法院与他院在执行中相互配合协调;三是宿城法院果敢快速行动,抢抓办案时机。这起案件的成功执行对今后执行工作的开展和执行难的破解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