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中院一批崭新的减刑假释意见箱,首次在辖区内所有看守所“上岗”。今后,看守所内所有人员,如果对减刑假释工作有相关建议或意见,均可以通过意见箱直接、匿名向人民法院反映。

 

作为确保减刑假释公示制度发挥实效的措施之一,该院专门制定了减刑假释意见箱操作流程,广泛征集意见,明确专人负责。这批减刑假释意见箱覆盖辖区内所有5个看守所。钥匙则由扬州中院刑一庭刑事组负责保管,保证意见箱的相对私密性,维护异议人权利。每次减刑假释案件审理以前和减刑假释案件公示期满以后,由法院安排专人开启意见箱,了解看守所内异议人对案件的看法,对取回的信件进行分类处理,对举报和意见进行调查核实。此前看守所内在押人员如对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有异议,需通过看守所或打电话反馈信息,但都需要经过中间环节,不能保证异议人正确真实的表达自己的异议。意见箱的设置改进了现有模式,完善了异议人提出异议的途径。

 

扬州中院还规定,所有所内人员,包括在押人员、管教人员、检察人员,均可通过意见箱向人民法院反映减刑假释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在看守所内人员与人民法院之间建起了一条关于减刑假释工作的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