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清河法院“五个进一步”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工作
作者:周万春 发布时间:2010-06-12 浏览次数:226
自省、市法院对2009年以来各法院进京、赴省信访情况通报以后,清河法院高度视,积极行动,专门召开涉诉信访案件过堂会,认真排查、分类梳理、分案施策、逐案化解,采取“五个进一步”措施,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工作。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深入推进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院长亲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继续落实“领导包案、领导参与、领导问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仅亲自组织部署专项化解活动,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合理调配组织力量,还要积极参与个案的化解工作。
进一步抓好协调配合。积极构建法院内部及外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努力强化集中化解工作效果。一方面主动向信访所在地的党委、人大、政协、政法委汇报,加强与信访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发挥社会优势,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创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法院内部双向沟通机制,形成法院各部门共担职责、共享信息、共同配合的集中化解工作模式。
进一步细化化解措施。各部门对纳入集中化解范围的涉诉信访案件,逐案研究方案、逐案定人跟踪、逐案落实措施,确保每一个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个化解班子、有一个化解方案、有一个工作计划、有一套化解措施、有一张进度日程、有一个处理结果”;努力做到“对问题解决到位、对瑕疵弥补到位、对困难救助到位、对疑问释明到位、对缠访稳控到位、对违法处理到位”。
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院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抓好本院的集中化解工作;各部门切实强化集中化解工作措施的执行力,把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干警,纳入审判绩效考评,加大考核通报力度。
进一步强化督办力度。院信访办及时掌握各部门集中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每月通报一次集中化解的相关数据、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工作措施扎实、工作效果明显的部门及时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效果欠佳的部门及时予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