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在落实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通过五个加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调解优先,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努力做好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采取上门调解、就地调解等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加强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把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到审判和执行等具体工作中,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和巡回审判活动,积极探索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执行联动机制、涉诉信访机制和青少年犯罪帮教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加强判后释法,实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通过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相结合、诉前指导与案后回访相结合,增强裁判的说服力,实现调解无反悔,裁定无异议,生效执行无申诉、判决上诉率低的和谐办案目标,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加强接访下访,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实行信访风险评估,明确案件承办人为信访责任人,坚持院长工作日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查访,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变,努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社会联动,多方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拓宽诉外服务渠道,推进巡回审判庭和巡回审判站的建设,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