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判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为了切实满足群众快速诉讼的要求,宿迁市宿城法院在保障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诉讼效率,今年15月份,全院审结案件3438件,平均审理期限为44.6天,同比下降5.3天,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为93.6%,同比上升4.3%,实现了又快又好办案,效果非常显著。

 

严格审限控制与管理。出台了《庭(局)长审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在规定期间内未启动案件说明制度》等制度,规范审限的管理方式;实行审限提示办法,对于即将到期案件提前两个月在网上进行提示,督促审判人员及时办理案件;严格控制审限延长,除鉴定等法定情形外,其他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延长;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纳入部门考核,对于不能按期结办的,要求承办人做出书面说明;细化审限在立案、审判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管理,强化审限责任分配;实行当天签发当天送达办法,判决书一经签发校对,书记员当天必须送达并报结。

 

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办案方式。在立案庭设立调解速裁组,适用简易程序,受理案件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着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要求各部门的简易程序适用率不得低于90%,将简易程序适用率纳入部门考核;严格控制简转普审批权限,禁止滥用简转普程序,以防随意拖延审限,降低审判效率。

 

进一步简化案件审理程序。在严格执行法律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规定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依法进一步简化简易程序的相关环节,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效率优势。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并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依法简化程序,充分提高诉讼效率。

 

集中办理批量案件。对于物业管理、银行借贷等批量案件,在不影响其他案件正常审理的情况下,由庭长统筹全庭力量,进行集中办理,先安排专人集中整理材料,然后按区域分片集中送达,再针对批量案件争议问题类似的特点,集中开庭审理,实现在较短时间内审结大量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