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事关人民法院事业的兴衰成败。近年来,高淳法院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通过五个狠抓,着力打造一支廉洁自律、清正为民的法官队伍,多年来一直保持干警违法违纪 “零记录”,审判质量效率多项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名列前茅,未发生重大涉诉信访事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率先垂范,狠抓领导班子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是抓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环节,更是法院队伍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创造一流的业绩。高淳法院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积极建设学习型法院和学习型党组织、积极探索和发展法院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警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年初,进一步健全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组成员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引导干警进一步强化五个严禁意识,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责任追究,在全院干警中带头形成公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学习先进,狠抓司法理念建设

 

司法理念是司法工作的指引,学习先进人物是贯彻正确司法思念的有效途径。高淳法院通过深入组织开展学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群众意识、法律意识,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确保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始终做到三个至上。结合高淳实际,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 “审务进村”“巡回审理”“诉调对接”等工作,引导干警主动学习落实陈燕萍工作法,倾听群众司法诉求,倾力化解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

 

三、多管齐下,狠抓司法能力建设

 

司法能力既是法官工作能力的体现,更是贯彻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高淳法院始终把不断提高干警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作为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首先,牢牢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加大法官思想政治培训和司法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其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2010年高淳法院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高淳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考评办法》等文件,完善绩效考核措施、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督促干警提升审判管理的质效水平;再次,在要求干警增强案卷审阅、驾驭庭审、文书制作等基础司法能力的同时,努力提高诉讼调解、判后答疑、息诉罢访等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四、文明司法,狠抓司法作风建设

 

司法作风不仅是司法队伍的形象,更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高淳法院大力强化“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干警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联系,在继续做好纪律作风督查的基础上,通过转发《南京市法院工作人员司法文明用语规范》文件等形式,突出强化司法礼仪建设,规范干警司法行为。坚决杜绝对群众的诉求麻木不仁,对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的要求推诿扯皮等司法不文明现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建设,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严格司法程序,加强审判管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阳光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预防为主,狠抓司法廉洁建设

 

公正廉洁执法是队伍建设的生命线,也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管理创新的重要保障。高淳法院坚持制度防腐,在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大力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组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做到人手一册、人人知晓、人人遵守。进一步推动全体干警强化纪律责任意识,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行为,实行立审分离、审执分离、执裁分离,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控。大力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积极筹建廉政文化长廊、院史陈列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文化设施,通过古今中外廉洁自律的典型事例和格言警句,增强法官廉洁司法意识,增强法官职业尊荣感。

 

司法之根本在公正,公正之根基在队伍。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既是新时期人民法院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高淳法院将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培养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基层法官队伍,确保全面履行好各项审判工作职责,实现人民法院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