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电脑高手私自研发游戏外挂销售获刑
作者:秦鹏 李冠颖 发布时间:2010-06-09 浏览次数:588
当下网络游戏盛行,各种外挂软件为玩家提供了便利,有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私自开发游戏外挂软件卖钱,殊不知此行为已触犯了刑律。
重庆人刘某,1982出生,大学毕业后在北京某网络有限公司作一名程序开发员。在网络上,刘某结识了1985年出生的福建人黄某,两人经常在网上一起打游戏冲关。被告人刘某为了更快地升级,但在网上没有找到外挂软件,于是2009年6月左右,在未经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其自己通过破坏《天龙八部》游戏的相关技术保护措施,修改游戏作品数据手段,一人研发出《天龙内部》(又名“天龙VIP”)外挂软件,并将该外挂软件发送给被告人黄某使用。起先刘某、黄某只是自己玩,后来发现该游戏外挂在网上需求量很大,遂共同商议,由刘某负责软件升级,黄某负责对外销售,盈利二人分成。不到三个月,被告人刘某、黄某经营上述非法软件获利合计约15万元。经群众举报,二人于2009年10月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黄某违反国家规定,经营非法出版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