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恨,第三者与情夫对簿公堂
作者:庆妍 发布时间:2010-06-09 浏览次数:460
活泼美丽、风华正茂的她邂逅了成熟稳重、事业有成的他。虽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幸福的家庭,但她却似深陷泥淖般不能自拔。这段禁忌之恋最终没有结出幸福的果实。因爱生恨的她一怒之下,拿着一张“借条”走上法庭,要求他偿还30万元“借款”。
飞蛾扑火陷入畸恋
年近不惑的张亮担任市内一大型国企的副总,事业有成生活美满。一次企业推广活动中,他遇到了刚从大学毕业的女生李丽(化名)。张亮不俗的谈吐让初谙世事的李丽深深折服,而李丽的青春靓丽也给张亮眼前为之一亮。
学姐苦苦相劝:“爱上已婚男人,就如同飞蛾扑火,有去无回,你一定会受到伤害的”,但陷入爱情漩涡的李丽难以自拔,面对张亮的温情,毅然决然地跳进这“深渊”。紫金山下、玄武湖畔,都留下了他们携手相依的身影。
苦候无果因爱生恨
深爱着张亮的李丽一直在等着他给自己一个交代,但是等了无数日日夜夜,听了多少甜言蜜语,李丽不甘愿继续等待,她要名份,要求张亮离婚,却遭到张亮的拒绝。张亮以“离婚离不起,会背上更多的债务”的理由来搪塞。
李丽不依不饶,要张亮负起责任。然而,张亮的一句“我不适合你”,令她眼泪汪汪,痛悔万分。
昔日情人对簿公堂
从两情依依到分道扬镳。几近绝望的李丽拿着一张张亮写的借条,走上法庭,要求张亮偿还数十万元的借款。
张亮却说,这张“借条”是他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写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他还留了个心眼,不仅将借条上的身份证号码写错了,还与李丽的对话录了音,并将录音带提交给法庭。
法院认为,张亮写给李丽的“借条”,并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此案不能仅仅根据“借条”进行认定,还应考虑双方之间是否实际发生借贷关系。从录音光盘内容来看,李丽在张亮不同意离婚之后表示了报复张亮的意图,迫使张亮写下借条。而李丽本身也无法明确“借款30万元”的来源。实际上双方之间并未发生借贷关系。李丽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以上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