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成功调解六旬兄弟夺房案
作者:陆芳芳 南元 发布时间:2010-06-09 浏览次数:433
近日,无锡南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三兄弟争夺亡父房产纠纷案,案中原被告均为六旬老人,其中大哥已近七旬,三兄弟在法庭上你争我夺,互不相让。
刘老太有八个子女,老大成年后独自外出打工。1998年,刘家以刘老太的名义用国家优惠价格购买了一套公有住房。2000年,老大从外地回来,兄妹几个协商之后,由老大、老二和老三签订一份协议书,载明刘老太晚年生活起居的照料以及遗产分配情况。协议中对上述房屋也进行了约定:刘老太有生之年,房子由老大居住;死去之后,老大对房子有优先购买权,并且购买时可优惠2万元。2003年,刘老太去世,但当时没有对房子做出处理。2010年,老二和老三将老大告上法院,要求依法判令三人共同继承分割该房。庭审中,老大辩称,该房是自己出资委托四弟以母亲的名义购买的,现他在无锡没有其他住房,也没有子女可依靠,因此该房他是不会让出的。对于出资问题,四弟出庭证实了,但没有其他证据支持。老二、老三坚持要按协议来分割该房屋,并认为房价应参照现在的市场价,但老大提出2000年的那份协议书并没有母亲的签名,另外他提出即使按协议分割,也应该依据2003年的市场价。
面对兄弟三方的口水战,法院组织了调解,最终三兄弟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案诉争房屋由老大所有,但老大分别给付老二、老三房屋归并款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