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法院四项措施应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态势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朱焕东 发布时间:2010-06-09 浏览次数:326
今年以来,启东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持续上升,该院今年1-5月份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620件,而去年全年受理民间借贷案件也才954件,民家借贷纠纷案件亟待引起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如果处理不当,易诱使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归还债务的情况下,不惜动用非法手段进行暴力催讨,让债务人及其家属苦不堪言,从而促使一些债务人为还贷铤而走险,走向犯罪道路甚至被迫走上绝路,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启东法院能动司法四项措施应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态势,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立案把关。立案部门在受理此类案件时,要对起诉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确系因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的借贷关系,则依法受理,如发现是高利贷等非法借贷,则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
做好司法审查。加大对借款事实的审查力度,积极依职权对借据的形成过程、出借人的借款原因和借款目的、出借人资金的具体来源等进行细致调查,必要时可要求原告本人必须到庭参与法庭调查,避免机械适用证据规则。
强调能动司法。在案件处理中适当放宽重点行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的还款期限,尽可能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流动资金的需要;着力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监管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有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金融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加强综合治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决打击赌博、高利贷等不法行为,规范净化民间借贷市场。同时法院要进一步研究审理、执行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加大对拒不履行、妨碍执行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合法借贷债权人的权益。加强与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法制宣传合作,引导公民加强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