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拿到交通事故赔偿款,这下老孟有救了,太感谢泗洪法院了”,这是原告妻子李梅对承办法官讲的话。原告孟庆志诉被告罗仲、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道路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该院监察室郁前昌审判员承办。原告于201057向该院提起诉讼,经郁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双方于58达成调解,并于530依据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将赔偿款13万余元一次性履行完毕,一起复杂的交通事故案件落下了帷幕。

 

过去法院综合部门的干警是不办理案件的,监察室法官怎么调解案件呢?为了强化全员干警的调解意识,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江苏泗洪法院在5月份开展矛盾纠纷化解突击月活动,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人人重视调解,人人参与调解。人人争当调解能手,个个勇做和谐使者。在矛盾纠纷化解突击月活动中,该院无论是审判业务部门各部门还是综合服务部门,都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一个月诉前化解矛盾纠纷306起,其中诉前调解91起,立案调解9起,委托调解39起,司法确认34起,劝解弃诉64起,督促自动履行69起。5月份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5.68%,同比上升13.71%1-5月全院收案同比下降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