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五项措施服务中小企业转型发展
作者:何寿青 陈国俊 发布时间:2010-06-07 浏览次数:316
“谢谢你们帮我解了燃眉之急!否则我这个小厂就要倒闭了”。这是
安扬冲压件厂是个人出资的私营小厂,十多个工人都是本地村民。2009年2月该厂为射阳县某公司加工了一批产品,交货后,对方73000余元的货款一直未给付,仲登安多次赴射阳追讨货款,差旅费花了几千,但就是拿不到钱。今年5月中旬,已拖欠工人三个月工资的仲登安,无奈之下到高邮法院提起了诉讼。该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周便调解结案,被告当场兑现了全部货款。
今年以来,高邮法院把服务保障中小企业经营发展作为能动司法的工作重点,采取五项有效措施,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推动转型升级,促进健康发展。
这五项措施是:一是确立平等保护理念。在审理涉及中小企业案件过程之中,注重考虑中小企业经营现状和发展需要,着力加大协调处置力度,慎重、稳妥善适用司法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依法制裁侵占、挪用中小企业资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坚持适用简易程序。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纠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渠道和平台,对涉及中小企业民事纠纷,坚持优先适用简易程序,注重提高司法效率,避免由于审理期间过长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三是协助解决融资困难。努力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搭建沟通桥梁,在审理企业借贷案件中,倡导银企合作氛围;通过司法手段,发布典型案例,指导金融创新,有效扩大抵押物的覆盖范围,协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四是着力加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涉法涉诉经营风险调研活动,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示和帮助中小企业注意防范经营法律风险,及时跟踪和督促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五是帮助完善公司结构。通过司法活动,引导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中小企业的退出机制,合理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制度,为陷入经营危机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合理的解决方案,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