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五个一”服务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 ”
作者:鹿海彬 邵海林 发布时间:2010-06-04 浏览次数:278
走近丰县法院立案服务大厅,这里立案法官的言谈举止,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这是今年该院立案庭推行“五个一”服务以来,给众多群众留下的深刻印象。
坚持“一个优”字。在立案大厅通过上墙屏的向当事人滚动播放诉讼指南、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各类案件诉讼流程图、开庭排期等;专门设立诉讼解释引导员,消除当事人打官司的陌生感;对于居住偏僻的群众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实行预约上门立案。
突出一个“情”字,以热情送温暖的方式接待当事人,从帮助和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教育法官换位思考,体谅群众疾苦,主动为群众提供经济帮助和精神慰藉,拉近与群众的感情,增强司法亲和力。
强调“一个笑”字。要求立案法官能够时刻注意自身言行,对待当事人做到笑脸相迎,热情相待,用语礼貌规范,态度和蔼可亲,给当事人以宾至如归的感觉。
做到“一个细”字。对办理立案事项和咨询的当事人每一个提问,在答复时要求立案法官向当事人交待每一个细节,做到耐心、细致、具体、详尽,不让当事人多跑腿。
体现一个“助”字 。向广大群众作出了承诺,做到让广大困难群体打得起官司。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的措施,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