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五项措施加强司法安全工作
作者:周建华 徐蕾 发布时间:2010-06-04 浏览次数:433
面对严峻的司法安全形势,东台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司法安全工作,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常态开展司法安全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司法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常态开展司法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将六月定为司法安全工作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通过查找隐患,加以整改,把不安全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严格实行审判区与办公区隔离。当事人有事务需约见案件承办法官以及外单位人员需面见法院工作人员的,一律在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约见室接待。其他单位人员因公务需要确需要进入办公区的,由接待人员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确保安全防范设施的有效使用。对进入法院的外来人员,运用安检门和手持安检仪进行全身安检,所携带物品经过X光安检仪检查后寄存在免费储物柜。增加监控摄像头的布点,做到全院无盲区,并在监控室安排保安进行全天候监控。加强对门禁卡的管理,对门禁卡遗失或损坏由网管人员及时注销原卡的使用权限,定期从电脑和摄像调取门禁系统的使用记录,防止外来人员跟随工作人员进入办公区和门禁卡外借他人现象的发生。各人民法庭全部配置安检门,并增配1名保安。
健全法警保安协作机制。明确法警与保安的职责分工,重抓值班巡查,严格值班纪律。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开展防脱逃、防自杀、防行凶、防突发事件的演练。强化保安的责任意识,对外来人员一律查验证件、履行登记手续。遇有突发事件,加强与公安机关配合,法警保安相互协作,共同完善应急处置方案,避免事态扩大。
加大源头防范治理力度。坚持公正廉洁司法,提升办案质量。对心存疑问或不服判决的当事人,耐心做好判后答疑和思想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关口前移,将矛盾的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社会稳定风险防控网络,重大社会稳定风险的案件,实行相关部门联动,共同化解案件社会稳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