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增多的成因及对策
作者:杨军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989
近年来农村婚约财产纠纷案呈大幅增长态势,据统计,2007年至今,笔者所在的阜宁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67件,其中2009年受理24件,同比2008年、2007年分别上升了21.8%和59.6%。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增多,使原本纯洁的婚姻关系被金钱化、商品化,引发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也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一、当前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1、婚约彩礼数额较大。当前许多农村青年男女订婚、结婚时讲排场,摆阔气,互相攀比,在谈婚论嫁的过程中,女方要求男方给付一定的彩礼已经成为必谈的话题,成为一种正常现象。女方向男方所要彩礼的数额从过去的几千元增加到现在的几万元,有的高达十多万元。在该院2009年审结的此类案件中,涉案金额2至5万元的15件,5万元以上的有4件,同比2008年分别上升了26%和41%。
2、双方矛盾尖锐激化。数额较大的彩礼为双方矛盾的产生埋下了火种。一旦婚约取消,双方反目成仇,互不让步,有的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不成才诉到法院,矛盾非常尖锐。开庭时双方经常带家人、亲朋及邻居等多人到庭旁听,互相争吵谩骂,扰乱法庭秩序。有的双方当事人及亲属甚至在庭后发生缠打,引发治安刑事案件。
3、案件事实难已查清。由于在婚姻商谈过程中,双方均从结为秦晋之好的良好愿望出发,碍于情面,在给付彩礼时,男方不便让女方出具条据,而一旦婚约取消,女方对所收彩礼不认可或不全部认可,男方难以提供有效证据,向法院起诉时只能请媒人作证,而媒人则或因害怕得罪一方而不出庭作证,或因偏袒一方而作伪证,导致法院无法查清事实。
4、案结事了难度加大。由于男方给付的彩礼数额较大,债台高筑,向法院起诉经常要求全额返还,期望值很高,而有的女方则以男方毁约为由拒不返还,或拒不到庭应诉,导致了法院无法做调解工作。有的女方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拒不履行返还义务,而男方常常采取偏激的方式进行追要,这样又滋生了新的矛盾。据统计,该院2007年以来审结的67件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占59%,判决占41%。判决后自动履行的占23%。
二、当前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多发的原因
1、观念落后。在广大农村,由于法制宣传方面存在盲区,传统的观念认为娶媳妇花钱是应该的,如果在结婚前女方先终止婚约,女方要退还男方彩礼,而如果男方先终止婚约,女方就可以不退还。同时,有的女方家庭认为解除婚约后,女方的名誉受到了损害,再要其返还彩礼不公平,对返还彩礼主观上存在抵触情绪,不愿返还,而给男方造成较大损失,男方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返还。
2、草率订婚。当前,农村许多男女青年仍然遵循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勺之言”,加之男女比例严重失调,一女难求的现象普遍存在。许多农村男青年由于年龄大、相貌一般,家庭经济条件差等原因,只要有人给介绍对象,唯恐女方不同意,对女方提出的一切条件都毫不犹豫地答应,从而不顾相识时间短,在双方毫无感情基础的情况下草率订婚,向对方一掷千金。在事后的接触中,又发现彼此并不适合,便终止婚约,从而导致矛盾的发生。
3、未婚同居。许多农村青年在按传统的礼节举行定婚仪式后,双方外出打工在外同居生活的现象比较常见。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因性格差异、生活方式的不同,常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滋生了矛盾,导致终止婚约。因双方已同居生活,男方再要求返还彩礼时则矛盾白热化,往往不可调和。
4、合伙骗婚。在广大农村,少数媒人道德缺失与女方父母合伙假借婚姻之名,行骗取男方财物之实。有的女方拿到彩礼后,要么制造各种难题让男方知难而退,要么不辞而别,下落不明,男方落个人才两空,无奈之下只得诉至法院请求法律救济。
三、对策建议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的婚恋新风。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要对《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进行广泛宣传,基层组织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为广大农村青年自由恋爱搭建平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积极倡导结婚自由,新事新办,节俭办婚事,树立文明婚恋新风尚。
2、运用社会舆论力量,净化以礼论嫁的不良风气。要通过媒体报刊大张旗鼓地宣传高额彩礼的危害,对借婚姻骗取财物的案例及时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广大青年自觉形成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价值观,鄙弃以金钱为目的婚姻价值观,自觉抵制索要礼金的行为。
3、发挥基层民调作用,提前介入矛盾处理。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基层民调组织的作用,农村基层民调组织要主动介入婚约财产纠纷的处理,钝化矛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村,同时,要强化基层民调组织的调解记录工作,善于收集保存证据,有利于法院查明事实,准确下判。
4、加大法院调解力度,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法院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要充分发挥调解功能,释法明理,化解矛盾。要加大巡回审理的力度,深入农村,实地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做好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通过就地开庭,公开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约财产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