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开始,位于园区斜塘某动迁小区的住户,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三轮车电瓶频频被窃,接到群众报警后,警方加大了对该地区的夜间巡查力度,终于在1221抓获了团伙中的三名成员,后根据线索又将其他几名同案犯相继抓获,至此,一个专门偷盗电动三轮车电瓶的团伙被破获。

 

78年出生的王顺和88年出生的钱永是盐城老乡,两人打工时相识,由于是老乡,一直都很照应,眼见快要过年了,可平常没有积蓄,根本没钱带回去过年。王顺以前因为偷东西吃过官司,便提出不如再去做一票搞点钱回家过年,年轻气盛的钱永当即表示赞同。两人经过事先踩点,发现盗窃电动三轮车的电瓶是条不错的“发财路”。钱永提出,光他们两个人不行,没有人打掩护望风,很容易出事,于是两人便又拉拢来两个老乡,由钱永负责剪断电线、卸螺丝等盗取电瓶,由王顺伙同他人负责望风、打掩护以及搬运转移赃物,再由王顺联系收购废品的朋友洪涛进行销赃。

 

由于分工明确,偷盗一个电瓶平均只要一两分钟,作案相当迅速,神不知鬼不觉。而且为了躲避警方的夜间巡逻,颇有经验的王顺等人选择时分时合,流窜于附近几个小区作案,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就偷盗并销赃电瓶31个,而明知是犯罪所得还进行收购的洪涛又以较高的价格将赃物返销给附近的电动车修理店,牟取利益。

 

园区法院经审理,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钱永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盗窃罪判处王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洪涛缴纳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并责令钱永、王顺退赔赃款(其他涉案人员均另案处理)。

 

笔者:电动三轮车是城乡结合地区用于载人和运输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在一些动迁小区,数量相当多,可是由于车体较大,不好搬运,销赃比较困难,但是三轮车的电瓶体积小,而且卖得出价,一般失主发现被盗后也未必报警。提醒车主要将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切勿随意停放,停放时对车轮和电瓶要多加一道锁,增加小偷的作案难度。如果车辆或者电瓶被窃,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以上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