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的第7次入狱
作者:唐波姣 浦德民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405
姜某19岁就因为盗窃被判刑3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姜某以同样的罪名在他20年不光彩的人生里陆续6次入狱。现如今第7次入狱,因姜某一个月时间猖狂行窃6起。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盗窃案,王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1时许,刚出狱的姜某因手头缺钱再起偷念,正巧看到一户人家的门没锁好,他用手轻轻一推,门开了。姜某毫无顾忌就进了屋,在二楼房间里他发现床上有个男子在睡觉并没发现他。姜某暗自窃喜,很顺利地偷了一部手机、2300元现金。尝到了偷窃的“甜头”之后姜某依旧靠行窃为生,2010年1月15至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赃物已追回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承办法官提示,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如果以偷为生,只会将自己送进铁牢。居民要增强财物防盗意识,将门窗锁好,贵重物品要随身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