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生意岂能来硬的
作者:刑审 高研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359
2008年7月,张华与李胜共同出资承租高淳某水产合作社的门房,打算将门面房出租他人用于收取租金和管理费,准备大干一场,但事与愿违,经多方招租,门面房的出租情况并不理想,眼看螃蟹收购季节一天天临近,想着如门面房再无人承租,前期投资就要打水漂,发财的梦想要破灭,两人越来越坐不住了,“一定要想办法把门面出租出去”,两人暗下决心。两人一合计,既然螃蟹经营户不给面子,不来主动来承租门面,就利用自己在江湖上的名气来点硬的。说干就干,9月份的一天,两人伙同他人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迫使韩某缴纳门面租金5000元,但韩某亲未至“承租”的门面从事经营业务,同一天,两人又故计重演,迫使樊某出资5000元“承租”门面,另一天,两人采取堵路的手段,并殴打前来收购螃蟹的驾驶员,迫使螃蟹经营户黄某缴纳租金5000元。还有一天,两人因要求傅某缴纳门面房租金,而傅某并未买帐,一怒之下,两人纠集了30余人进行施压,后傅某也召来30余人进行保护,双方经过谈判后傅某被迫答应缴纳租金,后因案发没有交钱。
法庭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判决张华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李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黄200000元。做生意本应两厢情愿,两被告人因不按规矩行事,硬塞服务,到头来是断了发财梦还失了自由身。(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