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化解一起赡养纠纷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445
近日,扬州维扬法院采用诉前、诉中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方法,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取得良好成效。
李兆福老汉已年逾八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来源,老伴又年老多病,三子间为赡养问题相互推诿,致使老汉生活无落。该赡养纠纷经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方协调无效后,遂诉至法院。接到李老汉的诉状,该院立案庭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机制,与所在村组负责人取得联系,召集法律援助律师及双方当事人就地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人员细致耐心的教育说服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赡养协议。
然而在赡养协议的具体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又产生了分歧,为保证赡养协议能顺利执行,经李老汉的诉请,该院立案庭迅速启动诉讼程序,对当事人诉前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制作了民事调解书。与此同时,该院承办法官再一次开展了一系列释法工作,最终说服三被告自觉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赡养义务。至此,一起复杂的赡养纠纷,通过“两调一对接”机制得以顺利化解,在方便诉讼当事人的同时,有效地节约了审判资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