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司法 主动谏言 扬州法院司法建议助力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刘俊 王刚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281
江苏省扬州市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认真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08年以来,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13份,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扬州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在金融危机刚刚爆发之际,扬州中院就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对策和建议》,提出应对危机的五项建议,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作出批示,《扬州内参》全文转发。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全市法院及时调整司法政策,陆续制定了41件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权益的指导性工作意见,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司法应对危机规范体系。围绕社会经济发展难题,全市法院密集开展司法调研,并对68篇调研成果进行深入思考加工,向党委政府提出33篇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肯定。
扬州法院牢固树立维稳第一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司法建议预警防范功能,服务和谐稳定。针对企业主弃企避债、企业破产、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警防范建议和纠纷解决方案,借助组织优势化解矛盾。如扬州中院针对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新机制,去年以来,已妥善处置12件重大排妨案件,为全市7个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注重审判职能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落实防范、加强教育管理、帮助缓刑犯、刑满人员解决就业、生活困难等各个方面献计献策,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扬州法院注重指导监督,服务保障民生。突出指导功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扬州中院编辑了《防范败诉风险、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提示手册》,着重分析了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问题所在,据此提出100条法官建议,此举受到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许。深化为民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深入开展“愿联系群众、能联系群众、会联系群众和联系好群众”的“四联系”活动,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开展服务企业的“三百”活动、走访联系重点企业600余家,召开企业座谈会60余次,通过举办法律培训、发放《法律风险提示书》等形式,引导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去年以来,全市法院为辖区企业排查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挽回债务损失近2.5亿元。
扬州法院积极完善司法建议工作长效机制。扬州中院先后制定了《扬州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及《关于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司法建议调研分析、审批、跟踪督查、备案登记、考核评价制度,这些规范性制度的实施,为推动司法建议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