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聘请心理咨询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柏文栋 沈兆明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281
“我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点亮他们心中的明灯!” 今年以来,高邮连续发生两起在校学生杀人案件,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也引起扬州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们的重视。为此,扬州两级法院少年庭组织广大少年审判法官深入各中小学校园开展调研,市中院少年庭还会同高邮法院邀请该市人大、宣传部、教育局、团委、妇联及各学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进一步研究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大家普遍认为,未成年人缺乏心理疏导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是重要原因之一。扬州中院少年庭迅速分析对策,在原有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与专门机构合作聘请心理咨询师。目前正在逐步形成“案前进校疏导,判后心理辅导”的长效机制,通过法院与心理咨询师在学校的建议下共同选取合适的心理辅导对象,分析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健康成长,避免危害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