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法院邹区法庭副庭长秦宏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尽最大努力消除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隔阂,最终使夫妻双方重归于好,生动诠释了调解工作“修复关系,共建和谐”的真谛,得到当事人写信感谢。对此,市中院院长专门作出批示:“此次写信表扬,是对问题解决比较满意,望继续发扬!”。

 

2008年,张某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由其抚养,后丈夫江某要求和好,遂撤诉。不久,丈夫江某起诉要求离婚,双方为孩子抚养权产生分歧。张某声称,丈夫有家庭暴力,对孩子影响不好,且自己患有妇科病不能生育,要求孩子归己抚养。男方家庭条件比女方优越,其父母愿意抚养小孩;而女方现寄住在其姐姐家,无固定工作。承办案件的邹区法庭副庭长秦宏在审理中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尚未真正破裂,同时也为孩子争取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他积极与双方沟通,希望双方摒弃前嫌,重归于好,但男方态度坚决,执意要求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已经有一年没有与孩子见面的张某,不堪忍受与孩子分离之苦,悲观无助之下而感到绝望,写下绝笔信。对此,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制定稳妥的化解纠纷方案,一方面采取心理疏导方式与张某交流,稳定其激动情绪,使其重燃希望、重拾信心。另一方面,积极做通江某思想工作,从孩子快乐成长的角度与其倾心交流,引导其换位思考,希其珍惜夫妻多年感情,为孩子营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在此基础上,将张某的绝笔信读给江某听,使其深切感受到夫妻之情、爱子之情。经过多次沟通,江某解开心结,并被张某的爱子之心感动,遂撤诉。现夫妻双方和好如初,张某特意写六千余字的一封长信给院长由衷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