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法院六措并用 提高法律文书质量
作者:武萍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464
徐州云龙法院针对目前在法律文书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出六项措施,力争全面提高法律文书质量,维护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加强撰写法律文书的责任意识。法律文书是面向社会公开的文书,法律文书制作的如何,不仅直接影响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而且对裁判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该院党组要求全员树立“案件的生命线是质量、质量的生命线是法律文书”的责任意识,提高对法律文书的重视程度,重在积累,抓在平时。同时,对因主观原因造成文书错误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一定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加强法官的业务学习,提高法律功底。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文书质量的好坏密切联系。为此该院将注重法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重点把握法律文书的核心内容即对证据的分析认证与裁判说理部分,把抽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力争把讲给世人听的法律道理,掰开揉碎解释给当事人,帮助其明白法律的规定、理性面对裁判结果。
强化格式要求,规范法律文书整体结构。强调案件承办人员要严格按照最高院《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以及省高院《关于制作法律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版,规范使用数字、字母和标点符号等,从细节上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同时进一步强调法律文书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诉讼活动的过程与全貌。
通过各种方式加强文书撰写和研讨。该院院党组将通过法官会议等方式,召集全体法官对法律文书的撰写进行研讨,并采取邀请上级法院业务骨干、法学院资深教授对该院法官进行业务辅导以及由本院文书撰写相对较好的法官进行经验传授等方式,提升该院撰写法律文书的整体水平。
明确责任,严把法律文书的签发。该院首先明确法律文书的签发制度:法官的法律文书由庭长签发;庭长的法律文书由分管院长签发;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由院长或者临时主持审委会的副院长签发。其次是落实责任,一旦法律文书出现问题或者案件因文书原因被中院发改,则明晰责任,如果系签发人把关不严造成的原因,则进行责任倒查和追究。
六是加大对法律文书的评查力度。为确保上网公开文书的唯一性和最终性,院审管办将对法律文书的评查采取定期抽查案卷与网上文书普查方式相结合、审管办质量评查员定期评查与院案件兼职评查员不定期参与交叉互查的方式相结合等不同方法,全方位、立体式进行评查,严把文书质量关。与此同时,院审管办将定期组织法律文书评优和评劣活动,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以此作为法官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并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