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委积极支持法院试行人民评审团制度
作者:刘志超 发布时间:2010-06-03 浏览次数:292
日前,盱眙县委书记蔡敦成在盱眙法院报送的《关于在审判中试行人民评审团制度的报告》中批示:县法院敢于探索新时期公正司法、和谐审判的新模式,在全省法院率先试行人民评审团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很有新意,县委积极支持。希望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认真总结完善,形成亮点。必要时县委常委会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和参与此项司法制度的创新,努力在全省乃至全国取得一定成效。
该项制度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群体性利益、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等重大、复杂案件时,由人民法院决定或当事人申请由具有一定资质条件的人组成人民评审团参加庭审,评审团对案件的处理进行充分评判,并由审判组织参考吸纳,对裁判结果有着重大影响。
该项制度,对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人民评审团成员的选定、评审团成员参与庭审的程序、人民评审团与审判庭的关系、人民评审团的管理等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