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开展释法答疑工作,丰县法院从庭前、庭中、判后三个环节入手,对当事人有疑问的案件及时有效的进行解答,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投诉率与去年同比下降2.3%;申诉率与去年同比下降6.4%;全院发改案件同比减少20.4%。

 

庭前释法解当事人疑惑。在立案阶段,对原告不明确的诉请、事实、理由、诉讼当事人是否适格等为核心展开释明;在庭审阶段,围绕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争执焦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向当事人开展法律释明工作,解当事人疑惑,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庭中释法促主动履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承办法官针对个案的具体情况、适用法律、承担责任的理由,详细地向败诉的当事人进行讲解,使涉案的当事人明了法律规定,从而对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有了新的认识。通过判后释法,在案件未生效前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判后释法促案结事了。在宣判后多次向承担赔偿义务的当事人,讲明为什么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承担责任是因为过失还是过错,判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的依据,促使当事人就赔偿款自愿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