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在开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活动中,通过畅通与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联系、与法官家属的联系、与当事人的联系和与兼职廉政监察员的联系等“四条主渠道”,加强廉政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及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法官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截至日前,该院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事件,廉政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畅通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渠道,该院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畅通与干警家属的联系渠道,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监察室与干警家属经常联系,定期走访,向干警家属了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使干警家属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员”。

 

畅通与当事人的联系渠道,建立回访当事人制度。不定期挑选各部门审结的案件,通过电话或登门入户的方式回访当事人,听取当事人对干警办案作风、廉洁自律情况的反映,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畅通纪检监察部门与兼职廉政监察员的联系渠道,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在每个庭室设立一名兼职廉政监察员,每周由纪检监察部门抽调各部门的兼职廉政监察员2名参与院督查组督查。院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兼职廉政监察员会议,听取廉政监察员对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倾向性的问题的具体方法,向党组提出建议,促进法院整体工作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