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长法院在省市两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的激励下,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加强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建设,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凸显未成年人维权亮点。

 

“一”即一个宗旨。“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是少年合议庭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始终贯彻不渝的宗旨,审判不仅是为了惩罚,更是为了教育、挽救、感化失足青少年。“二”即二个平台。依托由刑庭与辖区内街道、学校、图书馆及省内高校联合建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青少年心理教育咨询岗”,构建起网络化、立体式的教育体系,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心理讲座、心理咨询等形式各样的活动,寓教于乐,使青少年乐于接受冷冰冰的法律知识。“三”即三个服务。服务于学校、服务于社区、服务于其它与未成年人有密切关联的机构,使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紧密结合,相互推进,合力搞好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犯罪预防工作及犯后延伸帮教工作。“四”即四项制度。一是保护制度。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应严格依照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二是庭审制度。尝试“圆桌审判”新模式,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不戴刑具进入法庭,有效缩短了未成年被告人同审判人员的心理距离,使未成年被告人认清危害,分清罪错,接受审判。三是调查制度。通过调查走访,全面了解情况,既可作为对其判处刑罚以及能否判处缓刑的依据,又使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更加客观公正和富于人性化。四是帮教制度。即与非监禁刑未成年罪犯家属签订《监管考察协议书》,要求未成年罪犯在一定期限内必须遵守和履行某些限制性规定,授予家长“尚方宝剑”,使家庭教育更有力度,更有针对性。定期组织未成年罪犯至学校、老年康复院、市图书馆等劳动、学习基地完成一定期限的无偿社会服务劳动,使其在劳动与奉献中,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培养社会责任感。“五”即五项活动。一是寒、暑假组织辖区内学校的学生参加一次刑事审判庭审的旁听。二是少年合议庭法官轮流为辖区内学校或社区作一次法制宣讲。三是组织基地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例会或调查分析会,以对未成年人维权、帮教工作作出总结与提高。四是组织判处免刑、单处罚金、缓刑、管制或刑期与押期相同的未成年罪犯召开一次座谈会。五是举办一次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活动,如模拟法庭,百题问答,主题班会,与老师、学生的心灵对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