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承办的第一件案子是一起标的为15万元的租赁合同纠纷,最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原告胡某去年将自己的厂房及纺织机器设备租给被告程某,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并对每年的租金及违约金进行了约定。胡某以程某拖欠其12万元租金为由诉至法院,并要求程某支付违约金3万元。

 

据我了解,去年经济危机对纺织行业的影响较大,且被告所经营的纺织企业规模也不大,更是不堪一击。考虑到双方的合同期限还没到期,原告起诉也仅仅是要求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并未要求解除合同。就这样我试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看是否能握手言和、继续合作。

 

“法官,我不是不想给她钱,是实在没得法。受经济危机影响,企业一直呈亏损状态,原告先前也是搞纺织的,她应该深知这一点。其实原告人也不错,为帮组我渡过难关,还借给我10万元钱,从今年三月份开始,企业已经慢慢开始盈利,我会慢慢还上借款及租金的。

 

“李法官,其实我也知道他的企业去年一直不景气,但我是没办法才起诉的,去年我为了帮被告渡过难关,我从同学那借来10万元给他,现在人家催我紧,我才来走这一步的。

 

双方纷纷道出了自己的苦衷,考虑到原、被告签订的租赁合同还需继续履行,如果支持原告的违约金请求,势必对双方的合作烙上不和谐的阴影。我试着让双方换位思考一下,因为原告原先也是从事纺织行业的,她应该深知这一行业的难处。最终原告考虑再三,主动放弃了要求被告支付3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被告亦表示在今年920日之前将所欠的12万元租金全部还上,并答应以后按期交付租金。

 

 就这样,案件得以圆满结束。但我事后常想,有些案件你只要多融入自己的一点感情,多替当事人想想,实际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